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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缴纳基本医疗保险 维护群众医疗保障权益

2020.12.25点击:

 医疗保险是国家为保障公民基本医疗需求,通过立法形式强制实施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带有一定的强制性,所有公民都有缴纳医保费参保的义务,分担全社会的医疗风险。


  首先,医保是一种保险。所谓保险就是为了分担个体风险产生的一种财务安排,通过大数法则,将大家的钱积攒起来,在参保人遇到事故的时候按照合同规定向参保人支付保险金,弥补参保人损失,达到分担风险的目的。而医疗保险,就是为了分担参保人的疾病风险,在参保人生病的时候给予经济补偿,减小参保人因病致贫的风险。


  其次,医保是一种社会保险。社会保险并不以盈利为目的,且带有一定的强制性,所有公民都有缴纳医保费参保的义务。这样医疗保险的基金池就足够大,也能够分担全社会的医疗风险——这是因为健康的人肯定比生病的人要多,生病的参保人产生的医疗费用虽然比自己缴纳的多,但因为大家的钱都放在同一个基金池里,医保基金本身能够承受的;随着大家不断参保,医保基金池里不断有新钱投进来,不断能够满足大家生病治疗的需要。


  通俗一点理解,医保就是把大家的钱集在一起,大家都出一小点,谁有需要谁先用;大家一直投钱,医保基金就一直能运行下去。如果不持续缴费,医保基金就不够用了,大家都无法享受到医保报销。依法缴纳基本医疗保险,才能维护群众医疗保障权益。


  我国一贯重视基本医疗保险筹资的稳定可持续,对资金来源、缴费标准、各方责任等均有明确的规定,基本医保制度健康持续运行20多年,稳定可持续的筹资机制功不可没。但在当前,还存在医疗保险费用应缴未缴、应收未收的问题。随着社保(医保)费由税务部门统一征收,开启了社保(医保)征收严管时代。


  社保(医保)费由税务部门统一征收


  从2019年1月1日起,各项社会保险费和先行划转的非税收入将由税务部门统一征收。这意味着,“我们常说的‘五险一金’中的‘五险’”的缴费工作由税务部门来完成。这一举措宣告了过去那种以双重主体、多元化征管为特征的社保(医保)费征管体制的终结。


  “税务机关统一征收社保费是进一步明确社会保险各主体法律责任的需要,也是进一步提高社保基金征缴率的需要”,中山大学税收与理财研究中心主任教授杨卫华表示,由税务机关来征收社保(医保)费,形成了一个税务部门征收、财政部门管理、社保(医保)部门支出、审计部门监督的互相制约的有效网络,有利于保证社保(医保)基金的安全。国家税务总局科研所研究员石坚也曾撰文指出,一方面,建立参保单位和缴费个人自行申报制度,自核自缴,征收机关可以将申报数作为征收依据,如不如实申报可以追究申报主体法律责任。另一方面,通过“双基数”申报,能解决社保(医保)部门社保费的核算基数核定欠规范的问题,并按企业实际用工情况和实际工资水平确定企业应缴社保(医保)费数额。


  据悉,社保(医保)费由税务部门统一征收,开启了社保(医保)征收严管时代。各职能部门实现信息互通互联,个税、社保各项数据将逐渐实现比对,确保用人单位按规定足额缴纳职工社保(医保)费用。


  建立黑名单制度,少缴、漏缴社保(医保)将受到跨部门联合惩戒


  2018年11月,国家28部委联合签署了《关于对社会保险领域严重失信企业及其有关人员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8〕1704号),对社会保险领域严重失信企业及其有关人员实施联合惩戒。


  社会保险领域中存在以下情形的严重失信行为企业,将进入社保黑名单。


  (一)用人单位未按相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且拒不整改的;


  (二)用人单位未如实申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且拒不整改的;


  (三)应缴纳社会保险费却拒不缴纳的;


  (四)隐匿、转移、侵占、挪用社会保险费款、基金或者违规投资运营的;


  (五)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参加、申报社会保险和骗取社会保险基金支出或社会保险待遇的;


  (六)非法获取、出售或变相交易社会保险个人权益数据的;


  (七)社会保险服务机构违反服务协议或相关规定的;


  (八)拒绝协助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经办机构对事故和问题进行调查核实的;拒绝接受或协助税务部门对社会保险实施监督检查,不如实提供与社会保险相关各项资料的;


  (九)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


  用人单位一旦进入社保黑名单,将成为重点监督对象,并在财政补贴和资金支持,优惠政策支持,政府采购,政府项目合作,融资授信,保险购买,企业认证,评选表彰,土地供应,招标投标,乃至重组上市等方面受到限制或禁止,而失信单位的直接责任人,也将限制乘坐坐飞机和高铁。


  上海等城市重罚未足额缴纳社保(医保)用人单位


  去年5月,上海人社局公布了多家单位仍未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对其违法行为公开告示,负责人和纳税人社会信用统一代码一并公布。被公布的用人单位,不仅要处罚,还会进入“社会保险领域黑名单”,接受跨部门联合惩戒。


  去年6月,北京市下发申报社会保险缴费工资的通知。通知明确:人社部门会将社保相关数据传递给税务部门实现数据共享。届时,企业个税、社保(医保)申报数据将实现比对,以后不缴社保(医保),或者少缴的用人单位将无处遁形。


  日前,我市下发通知,将强化职工医保基金征收稽核。数据显示,武汉市职工医保缴费比例和全国其他同类城市差别不大,但是人均缴费水平总体偏低,主要原因是部分单位长期存在不据实缴费问题。多年来,武汉市在职职工按社平工资60%保底缴费的数量巨大,医保缴费基数普遍偏低。


  “以职工上一年度实际收入的平均数作为职工本人医保缴费基数,进行重点核查,而不是单凭单位自己申报。”为此,我市相关部门将充分利用大数据平台核查职工医保缴费基数,瞒报职工医保缴费基数的用人单位将受到处罚。


  据悉,我市此次职工医保基金征收重点稽核对象为机关事业单位(不含营利型医疗机构、营利型教育机构)、定点医疗机构、教育机构、银行、保险公司、新闻单位、通信运营商、医药公司、大型国有企业和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等。重点稽核内容为2019年7月以来用人单位是否按有关规定办理了参保登记、变更登记或注销登记;是否将全体职工纳入参保范围;是否存在瞒报、少报、漏报职工医保缴费等情况。


  本版文/记者胡琼之

来源: 武汉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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